• (15分)【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】材料一 第一条:“在权利方面,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。”第二条:“这些权利就是自由、财产、安全和反抗压迫。”第六条:“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。法律对于所有的人,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。在法律面前,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。”第八条:“法律以外,不得处罚任何人。”第十条:“意见的发表只要不干扰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秋序,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见、甚至信教的意见而遭到干涉。”第十七条:“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。”——1789年法国《人权宣言》材料二 第二条:“中华民国之主权;属于国民全体。”第五条:“中华民国一律平等,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。”第六条:“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:一、人民之身体,非依法律,不得逮捕、拘禁、审问、处罚。二、人民之家宅,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。三、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。四、人民有言论、著作、刊行及集会、结社之自由。”第十六条:“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,总揽政务,公布法律。”——1912年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(1)材料一、二体现的共同思想是什么?反映在政治上的共同要求是什么?(9分)(2)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,内容上最大的不同点是什么?这些民主思想对人类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有哪些?(6分)试题及答案-解答题-云返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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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(15分)【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】
      材料一 第一条:“在权利方面,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。”第二条:“这些权利就是自由、财产、安全和反抗压迫。”第六条:“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。法律对于所有的人,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。在法律面前,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。”第八条:“法律以外,不得处罚任何人。”第十条:“意见的发表只要不干扰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秋序,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见、甚至信教的意见而遭到干涉。”第十七条:“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。”
      ——1789年法国《人权宣言》
      材料二 第二条:“中华民国之主权;属于国民全体。”第五条:“中华民国一律平等,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。”第六条:“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:一、人民之身体,非依法律,不得逮捕、拘禁、审问、处罚。二、人民之家宅,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。三、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。四、人民有言论、著作、刊行及集会、结社之自由。”第十六条:“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,总揽政务,公布法律。”
      ——1912年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
      (1)材料一、二体现的共同思想是什么?反映在政治上的共同要求是什么?(9分)
      (2)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,内容上最大的不同点是什么?这些民主思想对人类社会产
      生的积极影响有哪些?(6分)

      试题解答


      见解析
      (1)第一问,有关材料一、二所以体现的共同思想可依据材料中的“在权利方面,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”分析它们的共同点,即是人的自由、平等人权是他们的共同点。反映的共同要求的问题,可依据共同思想来分析归纳,从第一问的答案中得出第二问的答案。
      (2)材料一是法国的法律文献,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民制共和国,为了限制袁世凯的专制权利,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规定中华民国实行三权分立的责任内阁制。民主思想可以推动民主革命的发展,推动社会进步,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民主化进程,此问可为开放性,答案只要围绕着民主对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回答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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