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解析
如果不掉头行走,二人相遇时间为:600÷[(4+5)×1000÷60]=4(分);
两人相向行走1分后,掉头背向行走3分,相当于从出发地点背向行走3-1=2(分);
两人又掉头行走5分,相当于从出发地点相向行走5-2=3(分);
两人又掉头行走7分,相当于从出发地点背向行走7-3=4(分);
两人又掉头行走9分,相当于从出发地点相向行走9-4=5(分),
但在行走4分时二人就已经相遇了.
因此共用时间是:1+3+5+7+4+4=24(分);
相遇时间是:9点+24分=9点24分.
答:二人相遇时是9点24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