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解析
一班平均数:(8.8+7.1+8.4+8.3+8.5+7.0+8.4+8.3+8.5+8.4+8.6+8.4)÷12,
=98.7÷12,
=8.225(秒);
排列为:7.0<7.1<8.3=8.3<8.4=8.4=8.4=8.4<8.5=8.5<8.6<8.8;
中位数为(8.4+8.4)÷2,
=16.8÷2,
=8.4;
众数为:8.4;
二班:(8.5+8.3+8.4+8.5+8.4+8.4+8.3+8.4+8.5+8.4+8.4+8.4)÷12,
=100.9÷12,
≈8.408(秒);
排列为:8.3=8.3<8.4=8.4=8.4=8.4=8.4=8.4=8.4<8.5=8.5=8.5;
中位数为:(8.4+8.4)÷2
=16.8÷2,
=8.4;
众数为:8.4;
(2)一班用平均数,二班用中位数,代表一班和二班的成绩比较合适;平均数代表一组数据的“一般水平”,而中位数代表一组数据的“中等水平”.